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

農保修正案三讀 落實務農者保險權益

〔記者陳伃軒/台北報導〕
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案」,增列從事農業工作為農會會員加保的資格條件之一,以確保真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的保險權益。
  • 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案」,增列從事農業工作為農會會員加保的資格條件之一,以確保真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的保險權益。(資料照,記者鄭鴻達攝)
    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案」,增列從事農業工作為農會會員加保的資格條件之一,以確保真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的保險權益。(資料照,記者鄭鴻達攝)
行政院提案說明指出,農民健康保險具有農業職域性、社會保險特性,應落實保障真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的保險權益,而現行法規定,農會會員參加農保的資格是以具有農會會員資格為依據,但實務上有部分農會會員並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事實。
因此,新法明訂,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會會員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,得參加農民健康保險,並以其所屬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。
另為避免農會會員與非農會會員因身分別的差異,產生加保資格條件不一的情形,兩者從事農業工作的認定標準與資格審查應一致,新法增訂,農會會員及非農會會員從事農業工作的認定標準與資格審查辦法,授權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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