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

堪稱「國土憲法」的國土計畫法,攸關全台土地永續發展,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拍板以五月一日為施行日。


等了20年… 國土計畫法 5月1日上路

記者李順德/台北報導
 堪稱「國土憲法」的國土計畫法,攸關全台土地永續發展,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拍板以五月一日
為施行日。















官員表示,國土計畫法涉龐大的土地利益及各方政治勢力,立法長達廿多年,去年底完成三讀,
馬總統今年元月六日公布,並依進程於一年內決定施行日期,內政部衡酌朝野共識度高,實施日期不必再交新政府決定,張揆乃順勢核定。 
內政部表示,國土計畫法的施行,將統籌全台土地,通盤檢討台灣人口、糧食需求、發展建設,建立永續的土地管制,是台灣土地政策與發展的一大里程碑。 
過去因無上位的國土計畫法,先有都市計畫、再做區域計畫,國土規畫沒有章法,違建濫墾久為國人詬病。
國土計畫法施行後,地方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,現行區域計畫不再適用。
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,國土計畫法實施後,中央每年都要定期公布國土白皮書、實施兩年內得公告全國國土計畫;全國國土計畫實施兩年內,要公告地方國土計畫,而地方直轄市與縣市國土計畫實施兩年內,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。 
國土計畫法施行後,中央將成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,辦理國土保育工作;前十年由政府編列預算,移撥總額不得低於五百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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