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4日 星期一

6大規範!「一生一屋」教你如何節稅

作者:MyGoNews方暮晨
時間:2016-07-03











6大規範!「一生一屋」教你如何節稅






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

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,如果符合規定,可以申請一生一次10%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,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還可以辦理重購退稅,然而上述優惠仍不足以完全照顧有多次換屋需求的民眾,因此催生了政府在2009年12月30日修正通過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也就是俗稱「一生一屋」的規定。

國稅局表示,「一生一屋」有6大規範,分別是:
(1)已享受過「一生一次」(土地稅法第34條第4項)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。
(2)面積限制在都市土地15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350平方公尺以內。
(3)出售時除了要出售的自用住宅外,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已無其他房屋。
(4)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。
(5)出售前,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並設籍在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。
(6)出售前5年內,無供營業或出租。

國稅局表示,民眾如有自用住宅用地出售,可先行就上列要件逐一檢視是否全部符合規定,若不知有無享受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,亦可向稅捐機關查詢。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mygonews.com/news/detail/news_id/117596/6%E5%A4%A7%E8%A6%8F%E7%AF%84%EF%BC%81%E3%80%8C%E4%B8%80%E7%94%9F%E4%B8%80%E5%B1%8B%E3%80%8D%E6%95%99%E4%BD%A0%E5%A6%82%E4%BD%95%E7%AF%80%E7%A8%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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